阴影
阴影 阴影
A11版:国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我国宜居城市评价标准出台
无锡自来水变质 市民饮用水吃紧
西霞院水库 下闸蓄水
民房坍塌 16人死亡
辽宁一医院被定罪
任职体检不得强行检查乙肝病毒
我国进入灾害性 天气高发期
报答泉广告
沪杭磁悬浮停建 未接到通知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7 年 5 月 31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我国宜居城市评价标准出台
按百分制计算“宜居指数”,达到80分即认为是宜居城市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 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研究编订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于4月19日通过建设部科技司组织评审验收之后,30日正式对社会发布。至此,我国宜居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有了一个导向性的科学评价标准。

  《标准》将城市分为宜居城市、较宜居城市、宜居预警城市三类。通过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和公共安全度六大指标体系,对城市作出综合评价,并按百分制计算“宜居指数”。其中,环境优美度和生活便宜度是最关键、最核心的两大指标。《标准》还提出4项综合评价否定条件,与“宜居指数”共同构成完整的评价体系。“宜居指数”在80分或以上且没有否定条件的城市,即可确认为“宜居城市”。

  2005年7月,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建设宜居城市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目前,已有100多个城市把“宜居城市”作为新一轮城市规划的发展目标。但国内并没有一套公认成熟的“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宜居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尚缺乏科学的指导。

  2006年4月,“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项目由建设部立项,《标准》是该项目的主要成果之一。今年4月19日通过建设部科技司组织评审验收。

  据了解,宜居城市课题组还将建立“补丁机制”,依据城市科学的新发展、城市建设的新情况,对《标准》文本进行不断调整和完善。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顾文选表示,《标准》将主要用于全国各城市的自我评测和建设管理,不打算也不支持任何机构利用《标准》进行宜居城市评选排行活动。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