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石家庄5月31日专电(记者 董智永) 石家庄市洗车涨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河北省物价局对此事正式表态,认为这是一起“明显的、典型的、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并要求石家庄市各洗车点立即恢复到5月28日前的价格水平。
河北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李治波局长说,近日,石家庄市容环境卫生协会车辆清洗专委会发出通知,要求石家庄市区各洗车业主自5月28日起执行统一的行业收费标准,按照通知要求,确定的行业标准为小型车每辆15元,中型车每辆20元~30元,大型车每辆40元~60元。
李治波表示:“涨价引起了广大车主的强烈反映,不少电话都直接打到省物价局询问此事。”李治波说,对这个问题,省物价局经过研究,认为这是一种非常“明显的、典型的、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
李治波解释说,他们这种限制竞争、操纵市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项和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行业、行业组织在进行行业内部价格协调时,应当鼓励价格竞争,严禁通过实行行业协议实行价格垄断,因此,“物价局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