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布鲁塞尔5月31日专电(记者 刘黎)荷兰一家电视台计划于6月1日在黄金时段播出一档电视捐肾节目,其特殊的“奖品”(人的肾脏)和节目参与形式在当地和其他欧洲国家引发了广泛争议,人们开始重新思考娱乐节目的道德底线。
据媒体报道,荷兰公共电视台BNN策划的节目中,一名患有不治之症脑瘤的37岁女子丽莎(化名)将在3名肾病患者中挑选出1人接受由她捐赠的肾脏,而电视机前的观众则可以通过手机发送短信,就人选问题向丽莎提出建议。
除了以真人器官为“奖品”外,这档新节目在各方面都与目前流行的竞技选秀类节目很相似:急需肾源挽救生命的患者力争获得丽莎的“青睐”,观众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参与其中;舞台上“你争我夺”,银屏上下“充分互动”,最终有一人成为“幸运赢家”。
节目预告播出后,举国哗然。有人指责电视制作商拿人的生死当娱乐消遣,“极不道德”;也有人认为,不管手段如何,节目已成功引起社会对器官捐献问题的关注,“宣传效果不错”。而电视台方面则坚持己见,一定要节目按时播出。
一些欧洲国家的媒体纷纷用自己的方式讽刺即将播出的节目。英国《泰晤士报》慨叹:“谁能幸存?观众决定!”法国《解放报》的大标题则蕴含一种黑色幽默:“谁想要我的肾?”
根据荷兰器官捐献法,人体器官不能买卖;捐献人也不能指定自己死后捐献器官的受益人,但如果在世时捐献器官,则有权指定其受益人。丽莎的情况正符合后者,因为她的肾将在她临死前被取出。从法律上讲,她可以选择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