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精神,促进科学使用空调,节约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效保护环境,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
通知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严格执行空调能效标志制度,严禁不合格的高耗能空调进入市场。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对空调等高耗能产品,实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合理调配人力物力,把机关办公楼、宾馆、写字楼、商场、超市等空调使用大户作为重点,做好温度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公开处理违犯国家节能管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有关部门要注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行为。
通知指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合理控制空调温度的科学道理,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育科学使用空调、节约用电的良好风尚,倡导广大家庭合理控制空调温度,使之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动。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