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1版:国内关注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校方责任险将由政府“买单”
龙发装饰广告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7 年 6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校方责任险将由政府“买单”
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学生提供赔偿
  中央文件首次明确

  政府购买校方责任险

  为转嫁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因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目前国内各学校都是根据自身财力及风险状况自行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但今后,校方责任险这一险种将由政府为学校“买单”。

  这是5月24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所给出的一个政策信号。

  《意见》第12条明确提出:“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由财政部、保监会、教育部研究制定。”这也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校方责任险将由政府购买。

  校方责任险是具有广泛社会公益性的险种,以校方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学校投保后,一旦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包括体育课、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过程中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学生提供赔偿。校方责任险的开展,有利于减轻校方或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对于维护学生利益、保障校园秩序、鼓励学校组织学生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记者从财政部教科文司了解到,财政部、保监会、教育部三个部门已开始着手协商研究有关实施办法,但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尚需时日。将来校方责任险的保费定价、中央和地方财政的事权分配问题将是整套制度设计的关键环节。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表示,保监会正在积极指导行业协会开发校方责任险行业指导性条款,研究制订校方责任险统保实施方案,其中包括校方责任险统一的理赔服务标准、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努力争取把各项工作“往前赶”。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前述政策将惠及国内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目前基础教育司正牵头归拢相关基础数据,积极研究保险需求,推进校方责任险工作。

  校方责任险

  怎样设计才好

  根据《意见》要求,接下来,需要财政部、保监会、教育部三个部门坐下来协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推动校方责任保险制度顺利实施。

  那么,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怎样设计才能达到政府、学校、家长、保险公司等多方满意的效果?

  作为牵头部门,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具体办法的出台尚需时间,将来校方责任险价格如何制定以及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分配问题,将是整套制度设计中十分关键的环节。记者为此就以下三个焦点问题采访了业内专家。

  焦点之一:校方责任险责任限额、条款及费率如何确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任信用险专家王玉玲认为,目前各大财险公司都经营校方责任险业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数据。此次文件出台后,教育部门应重点提出校方责任险相关保险需求,保险业要针对其需求开发校方责任险行业指导性条款,确定一个基本保险责任和赔偿限额,并按现有数据精算结果厘定出费率。

  考虑到地区差异化需求,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在基本责任和限额基础之上相应增加责任和限额,避免“一刀切”。

  焦点之二: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如何出资?

  王玉玲认为,鉴于校方责任险的公益性,在制度设计上应确保购买人的保费资金到位。“中央财政可以承担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校方责任险保费,发达省份的保险费则可由地方财政多承担”。

  此外,由于保费是根据校方对每名学生的赔偿限额确定的,不同的赔偿限额保费也不同,因此,中央或地方财政如果有能力为每名学生支付更高的保费,则每名学生获得赔偿的额度也更高,反之则低一些。

  焦点之三:保险采购、理赔服务质量水平如何保障?

  被采访各方均认为,在校方责任险统保实施方案中,能否保证“阳光采购”、理赔服务能否跟上将是决定这项制度实施成败的关键因素。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认为,校方责任险的运作应在全国统一的整体框架下,由各省区市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就保险公司来说,提供校方责任保险服务是保险业承担社会责任、服务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必须确保各项服务到位。他表示,保监会正在推动行业协会制定全国统一的校方责任保险理赔标准和服务标准。

  校方责任险

  管什么风险

  校方责任保险是我国责任保险中一个传统险种,尽管是对校方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向保险公司进行转嫁的保险,但它的间接保障对象是在校学生。

  目前我国中小学在校生人数约2.1亿,幼儿园在园儿童约2200万。学生安全事故与校方责任密切相关,这类纠纷案件屡有发生。

  校方责任保险是以校方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002年6月教育部所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保险机制引入学生伤害事故的损害赔偿过程,要求有条件的学校投保学校责任保险。此次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又首次明确校方责任险由政府购买。

  政府为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后,一旦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包括体育课、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过程中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学生提供赔偿。

  校方责任险与市场上常见的“学幼险”或“学平险”(即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并非同一险种。后者是由学生本人或家长自愿购买,保险标的是学生的身体,投保学生发生意外伤害致伤致残的,不论校方是否有过错,保险公司都将进行赔偿。当然,学生从“学幼险”项下获得赔偿后,并不能免除校方的法律责任,如果这个事故中校方有过错,学生还可以从校方责任险项下获得一次累加的赔偿。  

  (据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