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成武) 昨日,市交通安全委员会通报说,今年1月至4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局基本平稳,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32起,死亡70人,受伤821人,直接经济损失212万元,同比都有不同程度减少。特别是今年以来,在全国、全省特大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下,我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预防工作在全省各地市名列前茅。
今年1月至4月,我市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是:
从交通违法方面看,未按规定让行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全部交通事故中占30%以上。
从发生时间上看,11时至21时事故较多。
从道路类型分析,交通事故多发生在一般城市道路和二级公路上,这两类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一半以上。
从死亡人员类型分析,农民所占比例很高。
从事故车辆类型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十分突出,货车、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也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