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消费者就餐后在餐厅提供的免费游乐设施上玩耍,摔伤了是否应索赔?昨日,消费者王女士带着4岁的儿子到老城区工商分局老集工商所投诉。
王女士说,“六一”儿童节那天,她带儿子到新奇士西餐店就餐。餐后,看到餐厅内有供儿童免费游玩的蹦蹦床等设施,她就让孩子爬上蹦蹦床玩耍。其间,孩子突然摔倒了,满嘴流血。她忙把孩子抱到洗手间清洗,但血流不止。后来,她带孩子到医院治疗,确诊为2颗乳牙摔活,医生给孩子打针并进行了处置,医疗费为140元。
事后,王女士认为孩子是在新奇士消费时出的事,对方应该解决医疗费,遂找店家说事。新奇士则认为蹦蹦床是免费让孩子们玩耍的,拒绝赔偿。
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老集工商所对此进行反复研究后认为,店方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虽然其游乐设施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服务的,但店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反复调解劝说,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新奇士赔偿50元医药费。
(谢纪昌 刘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