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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考院表示,按照有关规定,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目前对这些少数违纪作弊的考生,山东已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