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日,偃师诸葛镇一个私盐制假窝点被捣毁,32吨私盐被查获。 记者 赵朝军 摄 |
|
记者昨日从洛阳市盐业管理局获悉,一些城乡接合部的小饭店违规使用未加碘的私盐,市盐业管理局洛南分局近期相继查处10余家饮食饭店非法购进使用私盐案,没收私盐2000公斤。
使用私盐的饭店大都处在李楼、关林等城乡接合部,以营业时间较短的早餐店、快餐店为多,店主将正规盐放在前台应付检查,后厨则使用非碘盐。6月7日,皂角树村一无名饭店购进非碘盐1000公斤,欲长期使用被查获。经检验,查获的私盐为50公斤白色塑编袋包装,颗粒细白,有粉尘,不含碘,系国家明令禁食的盐种。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营业性饭店必须从当地食盐经营单位购买食盐。为确保百姓盐品食用安全,市盐业局不再向饭店供应大袋包装的加碘盐,一律改用小袋(每袋500克或者625克)包装。
从外表看,私盐与加碘盐很相像,但抓一把紧握后,私盐会沾在手上一些,而加碘盐不沾手。市盐业局敬告消费者,只要发现饭店有编织袋等大袋包装的盐,就可以断定是私盐。发现私盐,您可以拨打电话63173254或65511415向盐业部门举报,盐业部门将视情况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记者 刘成武 通讯员 鲁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