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海口6月17日电 (记者 冀琴伟) 海南省日前出台党政干部问责新规定,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海南省的党政官员出现决策失误、执行不力、违法施政和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失当等4个方面情形时,将被问责。其中,新闻媒体的曝光材料可以成为问责官员的信息来源。
海南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了《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规定》从决策失误、执行不力、违法施政和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失当等4个方面,列举了21种应当问责的情形,作为问责的重点内容。根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署名举报、控告、申诉等材料,上级机关或者领导的指示、批示,县级以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责建议,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等均可以成为问责信息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