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过两次婚姻,两任妻子给了他两种人生。
大学毕业,他去一所高中教书。班里作文写得最好的那个女孩,数学很差,没有考上大学,成了他的妻。
他为她在超市找了份工作,薪水很低。孩子出世了,还要贷款买房,他的收入是无论怎样努力也不会改变多少的。他变得暴躁,抽烟、酗酒。回家晚了,她稍有微词,他就借酒发疯,打她、骂她。她只能像只猫,躲在墙角哭泣。
他从不做家务。饭菜做好了,筷子不放好,他是不肯到餐桌前就座的。他吃完一碗,她会谦卑地接过碗盛满。
他喜欢整洁。她洗过的衣服,色艳如新。他的衬衫、西装都被她熨得平平整整。
外人都说她好,他却感觉乏味,烦闷时依然拿她当出气筒。
直到有一天,她提出离婚。他几乎毫不犹豫地签了字。孩子判给了他。
不到一年,他就再婚了。她是时装店的老板,很妖冶,爱抽烟、搓麻。她漫不经心的慵懒让他有了征服的欲望。
她总是晚出晚归。没奈何,孩子要上学,他不得不去楼下买早点。看到邻居诧异的目光,他竟有些羞愧——从前,他是不为这样的小事下楼的。中午,她的店是不关门的,他要回家做饭,再为她送去一份。他不得不闷头练厨艺。
衣服脏了,没得换了,他不得不放下男人的架子,在洗衣粉里和污垢较量。
他做了那么多让步,她浑然不觉。一天晚上,她搓麻回来,他愤怒地质问,你为这个家都做了什么?女人不甘示弱,说挣钱比他多。他挥手抽了女人一巴掌。女人尖叫着,像头小狮子般扑上去,揪他的头发,咬他的胳膊,抓他的脸。
因为脸上伤痕累累,他请了一周的假,没去上课。
他再没打过她,那场激烈的战争让他彻底妥协。
他每日买菜、做饭、洗衣、带孩子、打扫卫生,做着前妻曾做的一切。
都说婚姻是个性成长的软环境,适度的宽容和忍让是必要的。而幸福的感觉犹如舞步,一进一退才和谐;单方面的退让,最终将退出幸福的舞场。(朱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