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23版:特别报道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就业,给我们一个公平的起点
修订节能法 直指政府能耗
节能法修订草案 加大政策激励力度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被监听将“入法”
商品房销售 应明示能耗指标
律师保密义务范围扩大
我国律师权利保障更加具体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 年 6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商品房销售 应明示能耗指标
  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屋建筑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屋建筑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根据草案规定,未明示这些信息,或者利用以上信息进行虚假宣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屋建筑销售总额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草案规定,不符合建筑节能有关标准的建筑项目不准开工建设。对开工建设的建筑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有关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有关标准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终止施工。对已经建成但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草案要求,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物应当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逐步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

  (本版稿件未署名者均据新华社电)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