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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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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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草案:既防止集中垄断 又允许做大做强
逾6个月不执行 当事人 可以申请更换执行法院
银行等单位拒不协助执行 法院可拘留其负责人
再审案件 审查期限为3个月
检察院抗诉民事案件 法院须在30日内再审
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个人最高可罚1万元
申请再审 应向上一级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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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大型国企借垄断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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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6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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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6个月不执行 当事人 可以申请更换执行法院
  针对一些执行案件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扰,长期得不到执行的状况,24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新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由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草案还明确,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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