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5月份各省CPI(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指数,其中我省5月CPI涨幅为3.9%,位于各省中间行列。
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超过5%的省份有湖南(5.8%),在4%~5%的有黑龙江(4.8%)、广西(4.6%)、四川(4.6%)、青海(4.6%)、安徽(4.3%)、云南(4%)、甘肃(4%),3%~4%的有河南(3.9%)、贵州(3.9%)、陕西(3.9%)等。
1月~5月份累计,有16省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超过或达到3%,分别是湖南(5.3%)、青海(4.3%)、福建(4.1%)、广西(4%)、贵州(3.8%)、四川(3.7%)、云南(3.6%)、安徽(3.4%)、天津(3.2%)、江西(3.2%)、河南(3.2%)等。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