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银川市的吴女士在购买食品时发现,食品的标签上有的写着“保质期24个月”,有的写着“保存期两年”。她感到困惑: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
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她,保质期与保存期有根本区别。保质期是厂家向消费者作出的保证,保证在标示时间内产品的质量最佳,但并不意味着过了时限,产品就一定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变化,仍可食用;而食品的保存期即有效期,就是按食品标签上指明的条件(温度、湿度、阴凉、干燥等)贮藏食品的最终食用期。超过这一期限,食品就会变质,无法食用,更不能出售。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时要谨慎辨别,注意食品的贮存条件,如冷藏贮存、避光保存、阴凉干燥处保存等,如果不按规定贮存,即使食品没有超出保存期,也可能已经变质了。(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