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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忱终审被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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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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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忱终审被判刑8年
曾任辽宁省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退休后因经商犯职务侵占等罪
  据新华社沈阳7月9日电 (记者 范春生) 辽宁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在退休后经商,不料卷入一场官司。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认定,王亚忱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罪名成立,维持一审对其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同案的王亚忱儿子王晓军等3名被告均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王亚忱今年75岁,曾任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1996年退休。王晓军是其长子,一直经商。2001年,高文华(另案处理)等人以双龙公司名义开发建设“阜新商贸城”项目。2002年,王亚忱以顾问的名义进入双龙公司。不久,王晓军成为双龙公司董事,王亚忱成为项目总指挥和财务总监。2002年3月,双龙公司更名为华隆公司,高文华担任董事长。自2004年以来,王亚忱父子与高文华产生矛盾,案件浮出水面。

  去年10月,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王亚忱、王晓军、于雅君、曹裔睿在申请华隆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王亚忱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欺骗侵吞手段,将华隆公司评估价值为477.7万元的商贸网点非法划到以王晓军等3人名义成立的另一家公司中。这些财产已脱离华隆公司控制,并被王亚忱实际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院于今年1月作出一审宣判后,王亚忱等4名被告均认为自己无罪,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对王亚忱等4人终审宣判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对举报王亚忱的高文华另案作出了终审判决:高文华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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