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一:无伤大雅,能接受
邓小姐,22岁,化妆品促销员 我不反对未婚同居。婚前同居,能加深彼此的了解,如果觉得此人并不适合自己,随时都可以分开。如果结了婚再想离婚,那就费事儿了,不但要承受舆论压力,再婚也很麻烦。
王先生,29岁,自由职业者 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同居这种事儿多正常啊!你情我愿,各取所需,做好避孕措施就行了。
观点二:遗患太多,不可取
朱女士,35岁,妇科医生 现在的姑娘们太不懂得保护自己了,随随便便就和男人同居,结果弄出一身妇科病,等遇到真爱的时候,往往后悔莫及。
有的人草率地生下孩子,自以为这是为爱牺牲,实际上是对新生命的不负责任。如果两个人最终分手,最可怜的就是无辜的孩子。
吉女士,42岁,家庭主妇 要是我闺女敢和别人同居,我打断她的腿!这不明摆着让男人占便宜嘛!男人占了便宜,还能娶你?就算娶你,他家人能看得起你?
观点三:视情况而定
宋小姐,25岁,媒体记者 在洛阳,未婚同居不是大众行为,而是小众行为。那些同居男女,多是大学生或外地人,天高皇帝远,不用考虑父母的意见。至于本地人,一般都会考虑到颜面或舆论压力,安守本分。
如果我深爱一个男人,而且我们都在外地,估计我会和他同居,否则免谈。毕竟,未婚同居不是啥高尚行为,我可不想让别人指指点点,让我父母知道了伤心。
采访后记:无论从生理需求、感情需求还是从经济需求来考虑,同居者都强调同居是一种人性化的行为。它能给相爱的男女以慰藉,给漂泊的男女以温暖,给窘迫的男女以安全感。
即便如此,年轻人仍需慎重选择同居。女性尤其要慎重。
相比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契约,口头承诺毕竟是毫无力量的。一旦爱情逝去,男人可以潇洒地再觅新欢,女人却可能要用一辈子去舔拭身体和心灵的创伤。
所以,一个聪明的女人,不会随便选择同居,因为她明白,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它特定的诉求,太早地把恋爱和婚姻混为一谈,虽情有可原,却不是一种明智的行为。
即便选择同居,她也会认真地保护自己,不但是精神上的保护,更包括身体上的保护。她不会为了追求一时的快感反复怀孕、堕胎,因为她知道那会对她和她的家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她更不会把同居等同于滥交或是一夜情,因为她知道,没有了感情铺垫的交往,伤害的已不仅仅是身体或感情,而是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