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孟国庆) 从7月1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开始实行浮动费率,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投保人最高可享受下浮30%的保费优惠。昨日,记者从我市几家保险公司获悉:新费率实行10天来,约有九成续交保费的车主享受“交强险”10%的下浮优惠。
续保时间不同 浮动费率有别
一些司机近日向本报记者反映:“交强险”下浮幅度最高不是30%吗?自己怎么才享受10%的优惠?还有一些车主则抱怨,自己为何还是按照基本费率缴保险费?
中国人保财险洛阳分公司车辆险部经理张伟宏说,“交强险”从去年7月开始执行时,一些车主仍抱观望态度,今年开始实行浮动费率后才投保,因此只能属于首次投保。按照规定,之前的第三者责任险不能作为计算依据,尽管去年这些车主可能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首次投保仍不能享受浮动优惠。
“与去年同期相比,车主投保‘交强险’的积极性要明显提高。从目前情况看,续保享受下浮的车主占绝大多数,约占续保车辆的90%。”张伟宏说。
记者从其他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享受10%费率优惠的车主比例相当高。但也有部分车主因上年度发生了两次以上的有责交通事故,保费被相应上浮。
据介绍,“交强险”的费率下浮幅度虽然最高为30%,但是逐年下浮的。今年7月1日后续保“交强险”的费率下浮幅度最高仍为10%;明年7月1日后最高下浮幅度将达20%;后年7月1日后“交强险”最高下浮幅度才能达到30%,但最高上浮幅度限额为30%:如果上一年度发生有责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则上浮30%。
车辆过户 旧记录不影响新车主
涧西区的王某最近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后来他了解到,原车主曾驾车发生有责交通事故。“会不会享受不到‘交强险’保费下浮优惠?”在续保时,王某很担心。
对此,保险公司表示,按照规定,在保险期限内,机动车转手且办理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的,在下一年度续保时,前车主的事故记录并不会影响现车主。
车辆被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不影响保费浮动
如果汽车被盗了,而且盗窃者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会不会算到车主头上?
保险公司解释说,车辆被盗分两种情况,如果车辆不能追回,车主可以退保;如果被盗车辆被追回,只要车主能提供公安机关的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会影响车主“交强险”的保费浮动。
换公司续保抹不掉不良记录
“如果换一个公司投保,则可以‘绕开’不良记录享受保费优惠。”有车主这样说。
“相应的信息平台正在建设,上一年度发生了有责交通事故,即便转换投保公司也会被查到。”市某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车主无论在哪家公司投保,出险记录说明是必不可少的资料,因此用换公司的方法享受保费优惠,此举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