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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病呼唤新“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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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14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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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病呼唤新“处方”
见习记者 茹韶华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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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办公室坐出的病算职业病吗

  在我市某机关工作的老李最近感觉腰疼得厉害,到医院检查后,医生说他患了腰椎间盘突出。因为经常坐办公室,他的颈椎也时有痛感。记者和人聊天发现,出现这种情况的人还真不少,特别是办公室有了电脑以后,工作者经常盯着电脑屏幕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出现眼睛疲劳、头晕恶心、全身乏力等“电脑综合征”。那么,坐办公室坐出的病算职业病吗?

  同样感到困惑的还有出租车司机张先生。

  张先生开了8年出租车,工作时固定的姿势让他患上了多种疾病,颈椎病就是最明显的一种。他在两年前被确诊为颈椎病,经常头晕、头痛,医生告诉他,他的颈椎病就是因为开出租车造成的,长期坐在驾驶室里,活动减少、机械性动作多,是他患病的直接原因。除了颈椎病外,他还患有胃病、痔疮,这些病多多少少都和开出租车有关。为了看病,这些年来他花了一万多元。有次他偶然听说,职业病患者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他就找到了公司的领导:“我的病也是职业造成的,能不能给些补偿?”公司的领导告诉他还没有这样的先例。张先生又到劳动部门去咨询,得到的答复仍然一样:他的病根本不算职业病。  

  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

  洛轴总医院职业病防治科李主任说,职业病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我市职业病病例较多的是尘肺病,主要是由于接触粉尘而造成的。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这一目录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张先生和李先生的病没有被列入职业病的范畴。

  然而记者在《职业病目录》里看到有视屏作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等岗位的健康检查项目。这是为什么?

  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市卫生监督中心监督五科黄科长介绍,确定职业病种类范围是非常严格的,像“电脑综合征”、颈椎病等跟职业相关的疾病,只是这些年来刚刚出现的,还没有到非常严重的程度;而且全国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样,有些地方这些“新职业病”可能比较普遍,有些地方则还不明显,因此,现在还没有把这些“新职业病”纳入法定职业病目录。 

  法定职业病的范围扩大是趋势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卫生局决定,扩大职业病的监控视野,将对电子软件、航天、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新的职业危害调查,而这些正是针对日趋严重的职业病现象而采取的新举措。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定职业病目录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增多的。上世纪70年代国家颁布《尘肺病条例》、上世纪90年代河南省出台《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2002年国家又颁布《职业病防治条例》,这些都表明,随着新的工作岗位的出现,法定职业病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大。

  以目前的法规看,新出现的职业健康损害控制起来难度很大。新产业、新产品的出现使得大量新的职业损伤很难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来界定,因此根据新出现的职业病制定新的防治措施是趋势,只是目前时间表尚未明晰,而这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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