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名状》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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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画家王可伟将影片《投名状》几个投资方的法人代表及导演陈可辛告上法庭,表示《投名状》宣传短片无论在人物、动作还是画面元素构成上与王可伟的10幅油画基本一致,罪名包括侵犯摄制权、获得报酬权、著作人身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要求《投名状》剧组赔偿损失78万元、律师费3万元、其他损失2208元,共计812208元。
如今案件还没有宣判,导演陈可辛13日向油画作者口头致歉,表示当时还没有开机,但是却要在开机发布会上公布视频,苦于没有资料于是引用了一些资料本上的素材。“那个资料本上有很多照片、油画以及阿富汗战争的场景,我们收集了大半年,它们符合我们对于这部电影的印象。可能当时太着急,就都用了”。
(张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