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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本可避免的悲剧缘何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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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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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静宁县一在建公路隧道日前发生坍塌,造成隧道之上4户村民房屋倒塌,群众3死5伤。事发后,包括当地政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内,一致向外解释:这是一起“意外事故”,但当地村民认为这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请看记者调查——
一场本可避免的悲剧缘何发生了
  在静宁县八里镇高城寨村,村民手指隧道坍塌后倒塌的房屋(7月12日摄)。

  (新华社发)

  7月11日凌晨,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一在建公路隧道发生坍塌,造成隧道之上4户村民房屋倒塌,3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20余户村民被迫迁入临时帐篷。

  事发之后,村民强烈要求追究领导部门的责任,因为早在几个月前,他们的农田、院子、房屋、水窖就出现了裂缝,他们多次向领导部门反映他们的危险处境,而当地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都未能足够重视,致使一场本来可以避免的悲剧还是在黑暗中发生了。

  村民确信是村庄下在建隧道坍塌导致房屋倒塌

  “前后几秒钟的时间,我家的房子就没了一半,只留了一个炕角。”提起当天晚上心惊胆战的一幕,李虎生几天后仍心有余悸。由于逃生及时,他们家5口人躲过了一劫,但新修没几年的房屋却变成了废墟。

  与李虎生相比,62岁的王克昌就没有这么幸运。“两个孙子,一个儿子,一家5口人,3口就这样没了。”在静宁县人民医院,丧失亲人的悲痛让王克昌萎靡不振,不停地念叨:“如果早点儿重视就不会出事了,如果早点搬了也就不会出事了,如果发生在白天也就不会出事了。”

  7月11日凌晨发生的灾难,让静宁县八里镇高城寨村八社、九社的许多人都终身难忘。当天晚上,他们是在惊恐和悲伤中度过的,但他们的头脑却很清醒,几乎没有人怀疑是发生了地震,而是确信村庄下在建隧道坍塌导致房屋倒塌。

  “因为连村中的小孩都知道,几个月前,因为修建隧道,村中的农田、院子、房屋、水窖等出现了裂缝,村民多方呼吁,可就是没人管。”李虎生说。

  事故发生当天,平凉市和静宁县对外发布消息,称在建的平(平凉)定(定西)高速公路第七标段静宁隧道发生坍塌冒顶事故,导致高城寨村4户村民房屋倒塌,3人死亡,5人受伤。

  负责静宁隧道建设和施工的单位也没有瞒报事故。当天他们在给甘肃省交通厅等部门的事故汇报中承认,正在施工的平定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静宁隧道突然发生掌子面黄土涌出,事发地点位于在建隧道下行线进口XK209+541处,事发时正在交接班过程中,没有造成地下施工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5名伤员被及时送到了医院,静宁县公安、交通等部门在隧道坍塌区拉出警戒线,圈在范围内的22户村民被告知房屋危险不能住人,这些村民随后被转移到临时搭建的帐篷中。

  村民奔走呼吁数月 隧 道坍塌竟成“意外事故”

  静宁隧道坍塌后,包括当地政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内,一致向外解释:这是一起“意外事故”,但高城寨的村民却认为这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静宁县县长陈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肯定,责任主体不是政府,政府的工作是尽职尽责到位的。事故是问题正在处理当中发生的,谁都想不到。”

  建设方负责人平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刘立星也解释说:“以前的黄土本身有地质病害,6月份的降雨又加剧了对黄土结构的破坏,从而导致事故突然发生。该隧道在设计、建设上都没有问题。”

  对此,高城寨村民却不这样认为,因为早在6月7日,他们就以高城寨村八社、九社全体村民的名义,向施工单位、镇政府、县政府等,书面反映了隧道建设给他们带来的种种影响和危害。文中说:“沿隧道延伸,上方地面下沉陷落造成村民房舍院落不同程度裂口的已达23户。”此外,还有“26户村民的房舍院落暂时未形成裂缝,但这座山梁的土层约40米处打出的水井,井底下全是易流动的泥浆”。

  由于危险逼近,村民们强烈呼吁:如不及时解决,损失扩大,矛盾加大,甚至会引发料想不到的严重后果。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一个多月后,村民仍然居住在危险区,工程照样建设,“料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却真的发生了。

  高城寨村村民冀泽成说,今年2月,村民就已经发现部分农田出现了裂缝。紧接着,村民的院落、房屋、水窖等也出现了裂缝。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村民们先后找过施工单位、镇政府、县政府,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事后的事故调查也表明,静宁隧道在去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不久,隧道掘进到50米处时,地表就已经发现了裂缝。

  “从静宁隧道下行线进口50米开始到500多米处,地表及地上建筑物都有不同程度的裂缝,而施工单位只处理过一次,隐患长期存在是不争的事实。”平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孔祥祖说。

  强行阻断施工只换来一张“白条”

  由于村民的呼声迟迟得不到重视,今年6月7日和6月21日,高城寨村八社、九社村民全体出动,强行迫使在建的静宁隧道停工,其中第二次停工达9天。

  村民“维权”行动,终于引起了各方关注,施工单位、当地政府、保险公司等召开了协调会,商定按照高速公路静宁段征迁补偿标准及房屋新旧情况,给村民计算赔偿,条件是政府必须劝导群众恢复施工。

  在高城寨村王天珍的家里,保存着一份“拆除房屋评估登记表”,这是恢复施工后,施工单位、静宁县保险公司、静宁县交通局、静宁县建设局及八里镇镇政府、高城寨村委会等于7月6日共同评估的结果。上面没有单位盖章和签名,只有房屋评估登记,总金额为45249.3元。

  “7月11日凌晨事故发生时,我们还没有拿到一分钱。”王天珍说。在高城寨村八社、九社的许多人家,至今都保存着这一没有兑现的“白条”。

  对此,施工方负责人平定高速公路项目第七合同段项目部经理张建明解释说,7月9日,当地政府刚把评估报告送到了项目部,保险公司还未实施赔偿,事故就发生了。

  “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安全,赔偿尽管没有兑现,但已经不重要了。”静宁隧道坍塌后,整体搬迁到安全地带成了村民最大的呼声。但是,由于事先施工单位、当地政府等都想通过“钱”来解决问题,没有认真组织规划和拿出搬迁方案,致使事故发生后失去家园的村民只能住进临时帐篷。

  保险公司“兜底” 群众利益被抛至脑后

  静宁县县长陈铎在事故发生后表示:“政府站在群众一边是肯定的,保护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是政府的主要职责。”

  但血的事实表明,静宁县政府在静宁隧道的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并没有保护好群众利益,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还是发生了。

  对此陈铎解释说:“在静宁隧道建设涉及的征地搬迁问题上,县政府没有主导权,只能是配合建设和施工单位。”

  对于赔偿和搬迁为何没有到位,建设和施工单位也有自己的理由。“在开工之前,建设和施工单位已经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其中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隧道施工给村民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属于后者,保险公司正准备赔偿他们,事故就发生了。”张建明说。

  记者采访中发现,正是因为有保险公司这一“保险”兜底,在施工过程中,群众利益、安全生产实际上在一定程度被抛至了脑后,大家关心的是事发后的损失和如何赔偿,没有人去认真关心事发前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如何得到切实保护。

  目前,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提供的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受静宁隧道建设影响,在高城寨村,隐患长期存在是不争的事实,群众提出的搬迁要求长期无人重视也是不争的事实。 (据新华社兰州7月16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 王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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