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飞涨的房价已成为城乡居民心中的痛。
岂止在洛阳,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概莫能外。据中消协7月3日发布的《12城市商品住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12城市住房消费者最为不满的就是居高不下而且不断上涨的房价,各地现售(成交)房价都比百姓的期望房价高出一倍左右。12城市消费者中有64%以上认为合理的房价每平方米应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
洛阳与上述一二线城市相比,充其量为三线城市,现在的房价已达到二线城市的期望高度,怎不叫人闹心?
对房价前景的恐惧引发中等以上收入人群忍痛追涨,加入购房大军;而低收入人群则把无可奈何的目光投向“都市村庄”或近郊村镇的“小产权”房,致使我市的“小产权”房房价也水涨船高。据《洛阳晚报》记者调查,原来每平方米800元至900元的“小产权”房现已涨到每平方米1100元。尽管涨了不少,但仍有吸引力,还有市场。为什么?便宜!对于这部分消费者,建议他们:且慢购买。
“小产权”房,并不是司法意义上的物业名词。它的权证,只是乡镇主管部门颁发的本本,只表明你对这套房屋付了房款,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北京市政府已下发紧急通知:“小产权”房停建、停售。
可是,有两方面的消息值得我们关注:第一,北京市“小产权”房的交易并没有完全停止;第二,国家建设部等部委的专家正在调研“小产权”房的处理办法。
原定于5月份召开的国务院住宅工作会议,至今仍未召开,是否与此有关呢?
还有,国家企事业单位的“自有土地”上建设的住宅已被承认合法(譬如广州),颇有“我的地盘我作主”的味道。那么,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的房子该如何对待?
牵涉到广大农民及购房者利益的事情,影响到社会和谐,政府当然不会轻率从事,相信不久即会有个说法。
在这个“说法”问世之前,还请心平气和,不要着急购买“小产权”房。 (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