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李卫超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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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程奇) 虽然已经停水停电,并被勒令停产,但厂区内到处是堆积如山的大油桶,随处可见满地乱流的油污,这是记者昨日在偃师翟镇北许包装桶厂见到的一幕(如图)。令人心惊的是:这个严重污染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企业,居然和洛河相距不足200米,随时可能对河流造成污染。
前天至昨日,记者跟随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宜阳、偃师,了解两县(市)列入“一号环保风暴”中的6家污染企业的关闭、整改情况。
“污染设备没有拆除,原料不清除,不算关闭到位!”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关闭污染企业必须达到“停水停电、吊销执照、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的标准,这些重污染企业必须按要求立即拆除设备,并清除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