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到了,很多在校学生都想勤工助学,学生郝龙鑫和韩彦辉也在其中。但他们遇到了一个问题:试用期没过就被解聘,用工方拒绝支付先前承诺的工资。
打工被辞领不到薪水
7月7日,郝龙鑫来到河南春蕾实业集团公司的帝都(洗浴)商务会馆应聘,被聘用后8日开始上班,具体工作是发传单、推销会员卡,9日,韩彦辉成了郝龙鑫的“工友”。
郝龙鑫告诉记者,应聘时,用工方口头承诺试用期为7天,每天工资10元;这期间如果不想干,随时走可随时结账。可是到了14日,用工方却以“你不适合做这份工作”为由,将他和韩彦辉等一批人辞退。他当即要求领取6天试用期的薪水,对方托词让他次日再来。
15日,郝龙鑫再次来领薪水,用工单位负责人却告诉他,这6天当中,前3天为培训期,培训期没有工资。郝龙鑫认为,应聘时对方并没说有培训期,实际上前3天也没接受什么培训,就算是培训了3天,自己还有3天的试用期,理应得到30元薪水。但是该负责人告诉他:30元也没有,如果想要薪水,那就得工作满1个月。郝龙鑫气愤地说:“你们已经把我们辞退了,怎么还能工作满1个月?”
据悉,与郝龙鑫同时被辞退的有20多人,有些人只好自认倒霉,但是郝龙鑫不服:“如果我们不争取,他们还会骗更多的人。”为了讨个说法,郝龙鑫向本报求助。
用工方态度让人憋气
17日上午,记者随郝龙鑫和韩彦辉来到了帝都商务会馆办公室,郝龙鑫再次讨薪。办公室里一名姓毛的女士说,7天试用期薪水每日10元的说法,的确是开始时他们承诺的,但是后来“领导没有兑现,我也没办法”。她说:“这是公司第一次招暑期工,没有相关的程序和规定,你现在要工钱,就是没有。”
据了解,就在郝龙鑫等人被辞退的同时,该用工单位又聘用了一批新人,目前仍有35名学生在这里打工。“工友”小何说:“我们每天到处跑着发传单,还要倒贴交通费,也不知道最后究竟会不会给我们发工资?”
口头承诺也必须兑现
昨日,记者从市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学生勤工助学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方通常口头约定待遇问题;但即使是口头承诺,也必须兑现,就算学生只工作了1天,用工方也应该支付这1天的工钱。
市劳动监察大队最近接到的举报显示,学生勤工助学时受骗通常有两种原因:一种是等到领薪水时,发现找不到用工单位了;另一种是用工单位朝令夕改,不兑现口头承诺。
针对这样的问题,劳动部门提醒学生在选择打工地时,首先,要选择手续齐全的单位,尽量找知情人士了解这个公司的信誉度,不要轻信他人。其次,在协商报酬的时候,尽量要求用工单位作出书面承诺,但即使是口头承诺,用工单位也是必须兑现的;如果对方违背承诺,不要忍气吞声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应当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学生不要应有些用人单位的要求,缴纳本不允许收取的押金,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向劳动部门举报。
(见习记者 杨文静 实习生 田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