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3版:洛阳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年底前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方建军: 女儿帮我 圆了“从军梦”
我市道路限速标志、“电子警察” 您认为哪些不规范
收获最大的是社会经验
伙同无业青年 抢走校友手机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7 年 7 月 28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市政府就城市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发出通知,要求——
年底前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 陈小伟 实习生 刘美玲 通讯员 杨新兴) 为更好地给城镇居民提供一个好的居住环境,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实施城市区住宅区(院、楼)物业管理覆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年底以前,我市城市区要实现居民小区(楼、院)物业管理全覆盖。

  据介绍,我市目前有1939个居民住宅区(院、楼),但其中仍有1378个小区尚无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物业企业直接管理的小区仅占29%,即使算上各种形式的物业管理,我市物业管理覆盖面也不足70%,而有些发达城市的物业管理覆盖率已经达到95%以上。

  通知要求,为了实现城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目标,各城市区、办事处(乡)、社区居委会可采取社区介入、专业化公司进驻、后勤式和业主自治等多种形式对小区物业进行管理,2007年年底以前,城市区物业管理必须实现全覆盖。

  全覆盖有具体服务标准

  对于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管理企业应严格按《洛阳市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办法》(洛政办[2007]38号)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基本标准执行。

  对暂不具备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的住宅区,不管是采取办事处管理的方式,还是社区居委会、后勤式管理或者业主自治的形式,管理者均应向业主提供以下服务:居民小区有1名至3名的专职清洁员,居住区应每天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有专职的公共秩序维护员2名至4名,小区进口、出口必须有门卫值班,重点地方应定时巡逻;小区的路灯、楼梯灯出现故障时,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修复。

  物业管理形式可多样化

  为了更好地搞好物业管理,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居住和生活服务,通知要求,不同的居民小区(院、楼)可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形式。

  对300户以上集中居住的住宅区,可采用物业公司进驻的办法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具体工作由物业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办事处(乡)社区居委会落实。

  对300户以下集中居住的住宅区(楼),可采取由辖区办事处(乡)、社区居委会、单位后勤部门、业主自治管理等办法实施物业管理。具体工作由物业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落实。

  对居住分散的住宅楼、院,由物业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办事处(乡)进行划片整合,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由社区居委会从低保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中选聘。

  管理实行奖惩机制

  城市区居民小区物业全覆盖的责任目标要求: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是物业管理覆盖城市区住宅区(楼)工作的责任单位。此项工作纳入各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年终市政府进行考核,对全面完成覆盖任务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没有完成覆盖任务的,除进行责任追究外,罚款20万元,在绩效考核时给予“存在重大过错”认定。

  通知要求,对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暖费确有困难的居民,可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实施救助。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