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梅芳 实习生 王丹娜)
今天是“八一”建军节。昨日下午,我市召开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八一”前夕,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当前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在生活、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集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使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切实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
从今天起,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次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对部分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并参战的军队退役人员发给生活补助;对参加核试验的退役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完善了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措施;完善了落实部分复员干部住房和生活救助政策的措施;完善了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工资和基本养老金政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