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天津8月2日电(记者 刘元旭) 天津一高中学生因对邻居心怀怨恨而将其杀死并纵火焚尸,日前被天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今年17岁的齐某是天津某高中在校学生,小学四年级时曾在女邻居胡某某家电话亭偷拿过5元钱被其发现并告知了家人,齐某因此被父亲痛打了一顿。此后,每当齐某与胡某某碰面打招呼时,若没他人在场便会遭到其谩骂,齐某为此心生怨恨,并产生报复念头。
今年4月22日1时许,齐某携带单刃片刀等作案工具,顺天然气管道钻窗进入胡某某家,将胡某某杀死。后怕事情败露,他又把棉被、床单、卫生纸堆于尸体上,点燃后逃离现场,直至消防人员赶到才将火扑灭。
被告人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经精神病鉴定应负完全行为责任。
日前,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对齐某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