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望10月1日起实现省级统筹
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实习生 常亮 通讯员 李帆) “目前,我省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方案已基本确定,初步定于10月1日施行。”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座谈会昨日在洛召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孔令晨要求各地认真做好省级统筹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该工作顺利实施。
据介绍,实现省级统筹后,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统一管理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实行“一本账”管理。这将增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济功能,从而提高其抵御风险能力。对参保的企业职工来说,就是省内流动务工少了后顾之忧,因为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后,各地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享受待遇标准统一了,他们跨地区流动的障碍消除了。
孔令晨在昨日的座谈会上强调,我省的省级统筹实行预算管理、余缺调剂的管理模式,经办机构仍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各地要切实做到经办机构人员统一上划管理到位,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到位,业务流程规范统一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