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杨文静 实习生 王丹娜) 如果您在饭店消费后,抽奖得到两张返券,持此返券去消费时,却被告知双休日不能用返券,您会如何想、怎么办?
昨日,消费者李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遇到的类似经历。他说:“我咨询过多个部门,节假日不包括双休日,饭店这样做没有道理。”
7月13日和20日,市民李先生分别两次在老城某烤鸭店就餐,两次抽奖他都得到一张价值20元的返券,共计40元。返券的背面有使用说明,其中包括手写的一句“包间、节假日不能使用”。
8月5日中午,李先生再次到该店就餐时,准备用掉这40元返券。结账时,当他出示两张返券时,服务员却告诉他,双休日不能使用返券。李先生说:“返券上明明写着节假日不能使用,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中并不包括双休日。”但是服务员坚持说不能使用,李先生只好付足了现金。
8月6日,李先生先后咨询了市工商局“12315”、老城工商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还上网查了有关资料,得出的结论是:双休日不在我国法定节假日范围内。
8月7日,在老城工商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该饭店一名负责人打电话给李先生,但是最终双方仍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饭店仍然坚持其“节假日包括双休日”的说法,李先生则坚持认为这种霸王条款不合理,该饭店应向他道歉,并退还40元现金。
昨日,李先生对记者说:“当时饭店的人跟我说,你下次再来消费时用返券就是了,何必这么较真儿!我告诉他们,如果我不较真儿,不知还会有多少消费者上当!”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侯丽娜律师说:“如果该烤鸭店坚持双休日不能使用返券,就应该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限制其权利的条款,比如在返券上明确写上‘节假日、双休日不能使用该返券’。如果因为事先没有说明而发生争议,烤鸭店就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就现在的情况而言,烤鸭店应当道歉并退还李先生40元现金,否则,李先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