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国务院13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落实促进生猪等副食品生产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
通知说,近期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已成为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对于当前某些产品出现供求偏紧、价格上涨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形势的严峻性,切实落实各项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
一是切实抓好秋粮生产。
二是认真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目前中央财政已下拨全部能繁母猪补贴资金,预拨50%的能繁母猪保费补贴资金,各地要尽快落实地方负担的补贴资金,于8月15日前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者手中,各试点保险公司要从8月15日起办理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财政部要在9月15日前将剩余保费补贴资金全部下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在8月31日前制订对担保机构生猪生产贷款风险予以必要补助的具体方案。
三是切实保障副食品市场供应。各地要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副食品生产、购进、库存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完善稳定副食品供应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如发生断档、脱销,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商务部要会同各地对今年中秋、国庆“两节”猪肉供应作出安排。猪肉主销区省、直辖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将地方储备充实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
四是加强副食品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
五是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各地要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助,从8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对象实际补助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15元。中央财政要在8月15日前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省份拨付补助资金,各地要确保补助资金8月31日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要保障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好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发放工作和困难学生补助,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秋季开学时,要将政府安排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通知强调,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落实、不执行中央出台各项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或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