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消息
南京某大学在校生周志发在网上发布信息,招聘在校女大学生为客户提供性服务,并从中抽取“中介费”。他共与七八个前来应聘的女大学生签了“工作合同”,并拍下她们的半裸照作为要挟。后来,一名女生不愿继续“工作”,遭到周志发1万元的“索赔”。目前,周志发因为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4岁的周志发是江苏金坛人,案发时,他本应该到某单位实习,但却一脚迈进了监牢。
据周志发交代,他的家庭比较困难,母亲没有工作,父亲是名出租车司机。上学时,他就一直想打工以减轻家里的负担。但是,这年头打工赚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今年1月初,周志发在网上杜撰了一个“公司”,从事酒吧促销、食品公司送货等中介服务。一段时间内,周志发费了很多精力,介绍了几位女大学生做家教等工作,但却没有赚到多少钱。
今年3月初,周志发想钱想疯了,决定通过网络介绍女大学生卖淫,从中赚取提成。他在网上发布高薪兼职信息后,立即有几名女大学生前来应聘。周志发从中仔细挑选了一名女学生,两人来到中央路一家酒店里见面。
这名女生名叫小乔,是江苏某学院在校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总想打工赚些钱。周志发告诉小乔,她要的高薪水工作倒是有,就是为男客人提供性服务。小乔想了好一会儿,最终同意了。
谈好之后,周志发要求小乔拍几张穿浴衣的照片,以供客人挑选。小乔不同意,只答应拍几张裹着浴巾的照片。周志发让小乔摆出各种姿势,拍了几张照片,还让小乔留下了学生证复印件。
随后,两人签订了一份“工作合同”。双方约定,周志发每介绍一名客人,客人必须付出800元~1000元费用给小乔,然后,周志发再从中提成20%~30%。两人约定好,由周志发在网上发布信息,和打来电话的客人谈好费用。如果客人答应条件并留下酒店名称和房间号,周志发就将信息转发到小乔的手机上,小乔前往客人的房间提供性服务。完事后,小乔再将周志发的提成打入指定的银行账号里。
自从这份合同签订后,小乔便成了周志发赚钱的工具。周志发一共介绍小乔出台七八次,仅两个月时间,就从小乔身上赚到了2000余元。赚钱这么轻松,让周志发的欲望膨胀到了极点,只要一有空,他就上网寻找客源。
除了小乔之外,在周志发的手下相继又出现了小梅、小丽、小花等七八名在校女大学生,年龄都是二十岁出头,大家的目的都是一个,就是希望能多赚钱。
周志发想,这么多年轻漂亮的女孩可供选择,不如将她们编上号,让客人随意挑选,到时候与客人谈条件还多了一组筹码。经过一番花言巧语,周志发为她们全部拍了半裸的照片,存入自己的手提电脑里,开始做起了发财的美梦。
今年5月15日,小乔感到身体吃不消了,同时,自己的行为一直瞒着学校和家人,她怕时间一长传出去坏了名声,于是向周志发提出不想干了。
然而,当小乔发短信向周志发“辞职”时,周志发很快回了短信:“不想干可以,赔偿公司1万元损失。你可不要忘了,我这里还有你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照片。”
周志发还威胁说:“如果到时候你拿不出钱,我就找你父母要钱,或者到你们学校,将你的资料全部公开。”
思前想后,小乔将自己的事情告诉了好朋友小红。小红决定陪小乔去送钱,同时,小红还为小乔出了个主意,为防止周志发收钱之后不认账,她要小乔拟好一份保证书,一定要让周志发签字,内容为:“周志发收到钱后,保证不将照片发到网上,保证以后不再与小乔有任何联系。”
5月24日,小乔和周志发约好在一家茶社见面。晚上9点,周志发带着一个女孩来了。小乔拿出1万元现金,要求周志发在保证书上签了字,然后将钱交给了周志发。而周志发将资料交给小乔,解释说小乔的照片已经从电脑上删除了。小乔不相信周志发已将照片删除。双方争执的时候,小红暗中报了警。
警察赶来将周志发抓获,同时,还将周志发带来的那名女孩带到派出所。女孩名叫小丽,她情绪激动地对警察说:“这下子好了,我可以解脱了,再也不用害怕有人向我要钱了。”原来,小丽和小乔一样,也是周志发手下的大学生。
小丽还告诉警察,她与周志发签了所谓“工作合同”,不想做了也被周志发敲诈勒索,“这种日子整天提心吊胆的,真不是人过的”。
案发后,周志发后悔地对检察官说:“我认识到自己罪恶深重,白读了这么多年书,本来下个月就要到单位实习了,这下子全毁了。”目前,周志发介绍卖淫的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