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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规定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喝酒就地免职。图为督查人员检查公职人员是否饮酒。(据新华网) | |
宁夏一法院副院长,因上班外出饮酒竟然丢了“乌纱帽”!此事在当地成了人们街谈巷议的热点话题。群众对政府加强机关干部作风监督拍手称快;有的群众则担心这样的事不过是“偶尔为之”,难以使监督形成常态。
上班外出喝酒,编造谎言搪塞
今年7月25日,石嘴山市委干部作风督查组一行对平罗县法院机关工作运行及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时发现,主持法院工作的副院长杨振荣带领4名工作人员从上午10时外出,督查组一直与其进行电话联系,直到下午4时以后才联系上。督查组询问杨振荣在哪里,杨一开始回答在陶乐镇办案,后又称在红崖子乡招商,最后又改口在内蒙古自治区查案,始终没说清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干什么。后经查实,杨振荣一行是到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朋友家中,从中午开始吃饭喝酒,直到晚7时许才回到平罗。
7月31日,中共平罗县委发出《关于杨振荣同志免职的通知》,建议免去杨振荣县法院副院长职务。
此事一出,犹如一枚重磅炸弹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起震动,有人认为领导干部上班喝酒是党纪政纪所不允许的,处理是理所当然的;也有人认为,上班喝酒的人不在少数,杨振荣不过是撞上了枪口。
平罗县纪委一位领导称,杨振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和同行人员互相串通,蓄意编造招商情节,给调查工作造成极大的阻力。同时,该法院干部管理松懈,组织观念淡薄,作为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杨振荣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县纪委报经平罗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建议免去杨振荣县法院副院长职务,报送平罗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上班喝酒折射干部生活作风
一些干部群众在接受采访时一致认为,在宁夏乃至全国,干部上班饮酒并非个别现象。尤其在西北地区,几乎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多少年来一直存在。
今年7月下旬至8月初,由石嘴山市纪委牵头,七部门参与,组成三个明察组和一个暗访组,对全市各区县及其所属部门单位进行了督查。督查小组发现,一些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好,服务热情。一些单位积极整改,取得了明显转变。但是,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是:有的单位对市委的安排部署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存在着跟不上节拍、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一个“拖”字;一些单位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不佳,集中表现为“懒和软”;有的对自治区纠风办暗访反馈的问题,迟迟不上报处理意见;有的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甚至睡觉。
前不久,宁夏吴忠市一次干部大会上,一位干部由于中午醉酒,在会场打鼾、流口水,手机铃响也听不见,被市委给予了处分。
一些群众反映,现在有的干部不讲身份,不顾形象,不管影响,什么人都敢交,什么场合都敢去,什么东西都敢要;有的干部认为生活作风是“个人自由”,用公款吃喝玩乐是“工作需要”,纵欲放任是“享受生活”。
让监督成为常态
平罗县委领导说,领导干部上班喝酒是党纪政纪所不允许的,可为什么却成了普遍现象?就是因为没有真正去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平罗县在抓干部作风整顿方面是动真格的!唯有如此,才不会让领导干部上班喝酒的禁令只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中。
记者采访中发现,当地群众十分赞赏政府的举措。一位经常到机关办事的私营业主说,无论从近年来一些媒体的报道来看,还是从日常生活的所见所闻来看,公职人员工作时间内“开小差”的现象不在少数。在许多机关,人们或早退喝酒吃饭,或玩电脑游戏,或脱岗干私事,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并不新鲜。在许多地方的政府机关,尤其是有实权的职能部门,有的公职人员中午喝过酒后还要到一些娱乐场所消费。一般到这些单位办事上午还行,下午就很难找到人,这已发展成行政机关的一种病态。从干部作风抓起,从干部喝酒问题抓起,是防患于未然之举。
(据新华社银川8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