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黄周 实习生 王丹娜 通讯员 肖慧) 眼下,一些生活消费品价格持续上涨,不少饭店、餐馆的菜谱上出现了“时价”,让消费者有些懵。
我们连日来走访了不少餐馆,发现不少火锅店和餐馆的菜谱上都标有“时价”,多为海产品、蔬菜。餐馆服务员解释说,由于眼下一些蔬菜等原料价格的波动性很强,有时候三两天都会有一些浮动,个别时候的价格波动还不小,而店方无法对个别菜价进行固定,且价格来回改变也不方便,于是就用“时价”来代替,按照市场价来定菜价。
而消费者期望的却是“实价”。近日,市民刘先生到一小餐馆用餐,发现一页菜谱中过半菜价都是“时价”,一些市民还反映说,由于不好意思当面咨询“实价”,结果结账时往往吃惊不小。
河南松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克俭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种“时价”行为是站不住脚的。《价格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而且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也明确规定,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从这方面来讲,餐饮业出现的这种“时价”违背了“明码标价”的内涵。
据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时价”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价格有变动,店方应该在菜单上明确标示,或者在消费者点菜之前说明情况。该负责人说,日前北京市饮食协会倡议餐饮企业的菜谱不再出现“时价”,应该以明码标价于消费者。这种规范企业做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倡议希望也能够给我们洛阳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