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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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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割电缆 两犯罪团伙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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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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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割电缆 两犯罪团伙获刑
  本报讯 短短5个月连续作案17起,疯狂盗割国家通信电缆2000余米,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对两个特大盗割通信电缆犯罪团伙进行了宣判,14名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据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介绍,2006年5月至2006年9月,刘某、陈某等9人先后8次结伙在宜阳县寻村镇、赵堡乡等地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累计盗割900米,价值1.1万余元。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潘某、陈某等5人先后9次结伙在新安县、洛宁县、宜阳县等农村偏僻地段盗割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累计盗割1100余米,总价值3.2万余元。据悉,两个犯罪团伙作案时均有明确的人员分工、周密的行动安排和固定的销赃渠道,在盗割通信电缆时还顺手牵羊,盗割和破坏电力设备。

  宜阳县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因其在缓刑考查期内重新犯罪,遂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被处罚金1.5万元至2万元不等。

  (赵玉杰 郭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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