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桂发被押进湛江体育中心时面无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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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部列为2007年“打黑除恶”专项案件之一的彭桂发、黄伟等8名被告故意杀人、绑架等犯罪系列案件,昨日上午在湛江市举行公开宣判大会,由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到20年不等有期徒刑,这伙横行乡里、作恶多端,并公然与警方对抗的农村恶势力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村委会主任持冲锋枪抗法
彭桂发原系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旧县村村委会主任。
1994年12月2日,彭桂发得知其朋友的亲戚与他人发生交通纠纷,即与黄伟等人挟持黎某某,并携带枪支向黎某某家属索要钱财。当晚7时许,民警接报后前来围捕,黄伟取出手枪开枪对抗,彭桂发也取出一支冲锋枪准备向民警行凶。民警林某某见状将其扑倒在地并抱住不放,彭桂发遂叫黄伟向林某某开枪。黄伟听后即向林某某射击,但没有击中林某某。彭桂发趁机逃脱。
1997年8月7日,彭桂发纠集黄伟、彭才彪等人以李某某把彭才彪的鱼塘转让给他人为由,将李某某绑架到遂溪县建新镇陈屋村,用胶带蒙住李的双眼,用铁链捆住李的双脚,并先后转移了3个拘禁地点。其间,彭桂发多次打电话向李某某的家属勒索二三十万元,但未得逞。彭桂发将小块石蜡塞进李某某的双耳内,致李某某轻伤。至同年9月3日,李某某才被公安人员解救出来。
指使手下殴打外村人
2006年4月18日,旧县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彭桂发与原村委会主任彭某某竞选村委会主任职位。选举的时候,外村不少群众前来观看。为了保证选举顺利进行,麻章区政府干部及公安分局民警100多人到选举现场维持秩序,这次旧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因故中止。下午2时许,前来观看选举的外村群众坐中巴准备离开。旧县村的彭才华、彭才彪等几十人在彭桂发的指使下,不听在场干部及民警的劝阻,持锄头、木棒砸烂中巴的挡风玻璃和仪表台,殴打外村群众,造成4人轻伤、5人轻微伤。经鉴定,被砸的中巴修复价格为10480元。
扣押中巴使客运线路瘫痪
2007年2月10日上午,彭桂发、彭才彪、陈玉强以其一辆客车被麻章大安运输公司毁坏为由,纠集彭才华、彭锦荣、彭桂方、彭培仁等10多人持铁管、木棒窜到霞山至太平路段,非法扣押该公司27辆正在营运的中巴。事发后,湖光镇政府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先后到场调停未果。当晚9时许,湛江市公安局组织大批警力赶赴现场处理,彭才彪、陈玉强等人才逃离现场。彭桂发、彭才彪等一伙非法扣押营运中巴,导致霞山至麻章区太平镇的客运线路瘫痪一天,造成麻章大安运输公司直接经济损失7560元。
围堵糖厂导致停产28天
2007年2月25日至27日,彭桂发以湛江金海糖业有限公司排放污水导致旧县河的鱼死亡为由,纠集彭才华、彭锦荣、彭培仁、彭桂方等四五十人到该公司门口挂横幅、贴标语,并封锁该公司的铁门,不让运输甘蔗的车辆进出。他们将一车死鱼撒在办公楼各处,殴打糖厂员工林某某,用渔网封锁办公楼走廊、地磅、生产车间、仓库等处,用泥土堵塞糖厂的排水沟,还运来碎石准备对抗可能赶来制止事件的公安干警。
由于彭桂发等一伙的扰乱破坏,湛江金海糖业有限公司的糖厂被迫停产28天,直接经济损失4366079元。
黑老大获刑村民拍手
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桂发的上述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其在6起共同犯罪中均是主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故分别以上述罪名判处彭桂发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黄伟犯绑架罪、故意杀人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彭才彪犯绑架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彭才华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彭锦荣、彭桂方、彭培仁等3人均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陈玉强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宣判大会在湛江市体育馆举行。来自彭桂发所在的麻章区农村的一位村民称,这一判决大快人心,希望能够震慑涉案团伙,杜绝再有第二个“彭桂发”出现,给老百姓一个发展经济的安定环境。
(文图据《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