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9日17时30分前后,济南爆炸案现场。 (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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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的济南爆炸案有了新进展,山东省高级法院已经将案卷材料上报最高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8月2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法院刑庭法官来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第二审判庭,进行了二审后的首次开庭。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副省级)、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志、济南“利达”汽修厂业主陈常兵3名被告人到庭接受审判。在进行了一些必须的程序后,法官当庭宣布了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段义和、陈志两人被判死刑,陈常兵被判无期徒刑。
根据《刑诉法》规定,山东省高级法院已经将案卷材料上报最高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据一位检察官介绍,由于目前没有确定在死刑复核阶段必须有检察监督和律师参与,所以死刑复核很快就会结束。预计9月初,最高法院的复核就会有结果,如果最高法院核准山东省高院的终审判决,那么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具体执行将由淄博市中级法院承担。
早在8月9日一审宣判时,段义和就当庭大声说:“我不服。”据一位法官介绍,段义和不服死刑判决的原因有二:一是他自称没有让其侄女婿陈志将其情妇柳海平杀死,而只是让他“教训一下”。陈志之所以将柳海平杀死,是为了“讨好”段义和,而且炸药、雷管、爆炸装置等都是陈志一手操办,段义和“不懂这些爆炸装置”。二是段义和自称有自首和立功表现,而法院没有给予认定。段义和说的“自首”,是他被纪委“双规”后两小时,就坦白交代了雇凶杀人的全部事实。而立功,是指段义和在“双规”阶段,交代了行贿、受贿问题。
段义和的交代使济南官场发生了大地震:在段义和被追究的受贿罪中,169万余元受贿款分别来自7人:山东省政协研究室主任、齐河县委原书记李风臣,济南市人大环境委员会主任昝金平,济南市历下区区委原副书记李平及其妻子,济南市建委主任田庄以及山东瑞境置业公司董事长刘幼华等。段义和的受贿指控还涉及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郭作贵,段义和曾向郭作贵索贿5万元。目前,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济南市人事局一名负责人以及段义和的女婿、济南市平阴县委宣传部长尹建海等一些官员,也被纪检部门“双规”。
与段义和的不服判相反,判决书的措辞却十分严厉:段义和、陈志为杀人实施爆炸,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从严惩处。
自改革开放以来,段义和成为第六个被判死刑的省部级官员。此前,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都因为贪污受贿经济犯罪而被处以极刑;河南省原副省长吕德彬则因为买凶杀妻而被正法。 (综合新浪网、《民主与法制时报》、《财经》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