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玉杰 文/图
卫星接收器俗称“锅盖”,是一种能够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装置。对于使用“锅盖”接收卫星电视节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有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然而,关林芳达市场4街的七八家电器批发商行却在公开销售、安装卫星接收器,价格从几十元到1000多元不等,有的甚至可以接收观看境外成人频道。
安装后可接收70多个台
昨日,记者在关林芳达市场发现,该市场4街的几家电器批发商行正在公开销售卫星接收器。在一店门外,用绳子绑着一口卸掉了接收装置的卫星接收“锅”。记者询问:“你这里有卫星电视接收器吗?”一男子回答:“有,好一点儿的1000元,一般的100元。需要安装另加钱。”“好一点儿的能收几个频道?”该男子说,“能收到包括凤凰卫视等70多个台,加上空台和重台有100多个。”记者表示自己是个人安装,担心是否安全、有没有人查,他说:“没有问题,很多人都安了。”
在一家名叫通源五金电器批发商行内,看到记者走过来,店老板主动向记者推销,“这种‘锅’只要100元,能看40多个台的节目。但是中央3套、5套、6套、8套收不到。”记者表示想看看质量好一点儿的。店老板转身在货架后面拿出了一款卫星接收装置说:“现在查得严,所以只能打游击,放隐蔽点儿好。如果你需要,可以送货上门。”
在另一家电器商行内,记者询问100元的接收器是否可以接收境外成人节目?女老板表示,“100多元的收不到,我们有一种1000多元的可以接收。”记者提出想看看产品,女老板表示,“现在店里没有,不过质量完全没问题。只要把接收器装上,你就可以看到台湾、美国的许多成人节目,都不打马赛克,很刺激……”看到记者准备购买,她又补充道:“如果你们家阳台是封闭的,就只能安装到楼顶上,或者在楼外装个支架。”
安个“大锅”赶时髦
记者随后采访了几位前来购买卫星接收器的市民,其中多数市民并不知道私自安装“大锅”违法。
“我自己花的钱,而且也没影响到别人,为什么不可以?”市民刘先生说。而一些小旅店老板完全是跟风,他们认为别人安装了,自家也要装,不然生意就会受到影响。有的市民完全是受求异心理所驱,这样做只图新奇。
这种时髦赶不得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广播电视局。该局基础事业科一工作人员说,洛阳市对于卫星接收器的安装审批十分严格。依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个人不允许安装卫星接收设施,其他主体需要安装的,必须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检验合格后,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电视节目许可证”。他同时表示,即使有了“许可证”,也不是什么节目都可以接收。用户必须按照“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等要求,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
该工作人员称,个人安装卫星地面接收器肯定违法。根据我国上世纪90年代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个人非法安装卫星天线的,将由有关部门没收其设施,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而对单位,要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线索提供者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