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曾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情妇率众劫走‘双规’老总案”终于有了最后结果:原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姚传锐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终审被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
2005年11月1日,中共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决定,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姚传锐在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1号齐鲁情宾馆实行“双规”。
其间,姚传锐诱使负责看管他的保安员李晓雷(已判决)违反规定,以发送短信的方式向刘倩、姚伟(已判决)等人转达希望被劫夺的愿望,并通过李晓雷向刘、姚传递劫夺方案,授意刘倩、戴宏(已判决)等聚集多人实施劫夺。2006年2月27日19时许,戴宏等20余人趁服务员送饭之机强行闯入“双规”场所控制住保安人员,姚传锐趁机脱逃。
次日,姚传锐在由天津开往上海的列车上被抓获。
(据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