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为1368384××××的读者通过短信平台向我们反映:大中专在校生或者毕业生,在未就业前,其本人的口粮地村组是否有权收回?如果被收回,其吃饭问题谁来解决?是否有相关规定?
记者拨通该读者电话,得知他家有孩子今年7月刚大专毕业,但目前尚未找到工作,待业在家。关于他家孩子口粮地的问题,他所居住的邙山镇沟上村村委告诉他“学生在校时不收回,毕业了就要收回”。该读者对此答复仍然不满意,他找过邙山镇镇政府,也未能给出合理的答复。
邙山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接受电话采访时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1998年以后上学的村民,只要在1998年分地时有他个人的口粮地,那么根据当时施行的土地延包合同,其个人口粮地将维持30年不变。照此规定,如果反映问题读者的孩子在1998年分有口粮地,目前就应该继续拥有口粮地。
(记者 冯莹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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