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云南省交通厅前副厅长胡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他在过去10年的时间里通过受贿积累起来的4000多万元财富,也被清缴一空,收归国库。
20天后,昆明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下称昆明城投公司)原总经理陈正贵,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在以胡星为中心的一系列行贿案件中,陈正贵是第一个坐到被告席上的行贿者。1997年至1999年,胡星任昆明城投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昆明市建委主任时,陈正贵是该公司副总经理。为了搞好与胡星的关系,以便日后升迁,陈正贵先后3次向胡星行贿共计30万元。
与来自广东省深圳市安远投资集团公司(下称深圳安远)的陈族远相比,陈正贵的行贿金额只是“小巫见大巫”。
据昆明中院确认的事实,深圳安远董事长陈族远向胡星行贿3200万元,创造了当今中国的行贿金额之最。《云南法制报》在对此事进行报道时,援引民间说法,将陈戏称为“行贿状元”。
陈族远的动向倍受社会关注
8月上旬,胡星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曾有消息透露法院将对涉嫌行贿的12家单位及个人责任人进行审判。但是,其中是否包含“行贿状元”陈族远,目前尚不得而知。
记者在昆明多方查证陈族远的消息,但省市办案机关均对此讳莫如深。
9月12日11点半,记者致电深圳安远,一名接线小姐两次将电话转到陈族远办公室,两次传来的都是“嘟嘟”的忙音。
“陈总不在,”接线小姐随后对记者说,“可能出差去了。”
陈族远的行贿行为发生在深圳安远投资建设昆明市东连接线高速公路项目(下称东连接线)中。
大项目里的官商交易
东连接线是昆明市政府在城市交通建设领域里的一个大动作。这条高速公路按照双向6车道的标准设计建设,主干线全长25.482公里。
有关资料显示,昆明市政府1999年提出建设东连接线的方案后,具有官方背景的昆明城投公司受政府委托,于次年开始代表政府在各种大型招商会上引资。胡星时任该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昆明市建委主任。
在1年多的时间里,昆明城投公司先后与云南电力集团、中美总商会、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深圳天健集团等多家投资商进行了接触,但是昆明市东连接线建设项目最终花落深圳安远。
深圳安远的出现是在2001年7月。经国家西部开发办的介绍,深圳安远当年向昆明市委、政府递交了投资意向请示报告,有关领导曾批示要求昆明市政府及昆明城投公司主动积极与深圳安远商谈。
此后,一切进展顺利。2002年6月8日,在第十届昆交会上,深圳安远、香港同诚科技公司与昆明城投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由3家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昆明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负责东连接线的融资、投资、建设和管理。两个月后,该公司获批正式注册成立。
深圳安远董事长陈族远在新成立的合资公司中出任总经理。
胡星在案发后的供述表明,深圳安远能够顺利获得东连接线的建设项目,与隐藏在该项目背后的腐败难脱干系。
记者拿到的一份官方资料显示,在深圳安远最终获得东连接线建设项目之前,已升任昆明市副市长的胡星,经昆明城投公司总经理陈正贵引荐,认识了深圳安远董事长陈族远。
胡星此后多次以项目分管领导的身份,带队亲赴深圳,对深圳安远进行考察,并与陈族远进行了多次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胡星对陈族远说:“你不了解昆明,你投资那么大的项目不是那么简单,你拿两三个亿出来打点都不算过分,先拿几千万出来。”
同一份资料显示,陈族远对胡星的要求给予了积极回应。陈对胡星说:“领导给我这次投资机会是对我的信任,项目做好后我会按一定比例对你表示谢意。”
就在昆明市东连接线项目开工后的2003年年底,陈族远兑现了他对胡星的承诺。
在间隔约1个月时间的两个周末,胡星两次乘飞机从昆明赶到深圳,先后在深圳市圣庭苑酒店停车场收受陈族远送上的17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港币和500万元人民币。
“这些钱全部是现金,用纸箱装着,每次都是用越野车来拉,每次都塞了满满一车。”一名接近胡星专案组的消息人士说。
据了解,陈族远1962年出生于广东省揭西县,1987年在揭西建委工作,历任揭西工程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深圳安远董事长等职。 (综合新华网、中新网、《民主与法制时报》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