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孟国庆 通讯员 武淑霞) 想拖欠员工的工资,黑心老板竟然出“怪招”:冒用员工的名字打了一张假收条。这一伎俩被员工识破。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黑心老板如数支付员工工资。
去年年底,计某经人介绍到尹某承包的市大明堂酒店当厨师,约定每月工资1200元。不料工作两个多月后,计某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工资。计某找尹某索要工资时,尹某给计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写明欠计某3400元工资,并承诺今年1月21日前结清。
没想到到了期限,计某拿着欠条再次找到尹某要工资时,尹某竟然拿出一张落有计某签名的收条,收条上说:“今收到工资3200元整,欠条未还。”尹某据此称工资已经给计某结了,拒不给计某支付工资。
自己明明没有领到工资,却莫名其妙有了这张收条,使自己手中的欠条变成了“白条”。气愤不已的计某将尹某诉至涧西区人民法院,讨要自己的工资。计某说:“这张收条是老板伪造的,收条的签名也不是我签的。如果自己领了工资,老板怎么会不要回欠条?”而尹某辩解说没有收回欠条,是因为还有200块钱没有结清,计某不愿意交出欠条。
涧西区人民法院委托有关部门对欠条的笔迹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让尹某的“怪招”露了破绽:收条上的签名并不是计某的笔迹!法院依法判定尹某支付计某工资3400元。尹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