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淑芹(左)与前夫的母亲一起做午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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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孝星”候选人事迹展示
“爸、妈,多吃点水果对身体好。”董淑芹一边说着,一边把剥好皮的石榴和葡萄往“父母”手里塞,老人刚把葡萄籽吐进手心,她立马伸手接过。
有亲戚给二老送了点梨,老人赶紧从东花坛赶过来,拿给董淑芹尝尝。“她就是我们的亲闺女,比自己的孩子还亲呢。”老太太自豪地向我们展示,“你看,这珍珠项链是‘闺女’送的,这手链也是‘闺女’从外地带回来的。”
这两位老人是董淑芹前夫的父母。1994年,董淑芹与前夫离婚,前夫去了很远的地方,她却给原来的公婆当起了“闺女”。10多年来,董淑芹把二老当成自己的父母孝敬。每年的母亲节,她都会给“妈”买礼物、送花;“父亲”生日,她也会带着家人去给老人祝寿。
董超和是董淑芹的现任丈夫,他说:“淑芹用无私的爱和奉献,消除了我们这个特殊家庭里的所有芥蒂。”除了前夫的父母,对丈夫前妻的父母,她也付出了很多。
董超和的前妻患乳腺癌去世,留下一双儿女,当时只有十几岁。1996年,董淑芹和董超和重新组织家庭,她告诉董超和的孩子:“你们的母亲虽然不在了,但她永远是你们的母亲。”她常常带着孩子们去看望住在偃师的姥姥、姥爷。董淑芹说:“老人失去了女儿,我只能通过自己的爱心和努力,使他们尽快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走出来。我不能取代他们的女儿,但我愿意替不在的大姐尽一份心。”
由于特殊的家庭情况,共有7位老人需要董淑芹照顾,却没有一位与她有血缘关系。1957年,养母抱养了董淑芹并把她抚养长大,董淑芹对其养育之恩念念不忘。养母1984年退休,董淑芹便一直将其带在身边。董淑芹是西工区春都路春都社区书记,平日工作繁忙,养母便帮她做家务,母女间有着深厚的感情。
2005年,养母被查出患有肺癌。在养母卧床期间,为了方便召唤,她将家里的门铃拆下来,一边安在养母床头,一边安在自己房间,以便养母夜里随时叫她。在养母最后的日子里,她干脆将养母的床搬到自己床边,终日贴身照顾。
如今,7位老人中有3位已经离世,剩下的4位老人牵系着3个家庭,董淑芹仍然坚持着自己的孝心。平日她工作忙,双休日便成了她探亲的日子。周五下班后,董超和便骑上摩托车带着董淑芹赶到巩义董超和的母亲家吃晚饭,然后在家里待上一天,帮老人收拾收拾房子、洗洗衣服;第二天一大早出发,中午在偃师的“爹娘”家吃饭,陪老人说说话,置办些生活必需品;下午回到东花坛董淑芹原来的公婆家,送去一些老人需要的物品。
董淑芹说:“孝敬老人是每个人都应当做的,我只是用心去做好我应该做的事。”
本报记者 石蕴璞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