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小伟 通讯员 陈维良 李帆) 城镇居民翘首期盼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昨日正式实施。昨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这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在讲话中强调,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非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全体城镇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是惠及千家万户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这项“德政工程”办实办好。
根据该项工作的进度要求:10月1日起,首批参保人员可办理报销手续;年底前重点人群参保率达到70%,普通居民参保率达到30%。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我市2001年启动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覆盖70万企业职工;我市还建立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近60万职工参保;2003年开始,我市启动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已有428万农民参加“新农合”;2006年7月,我市又实施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补充保险制度,全市近30万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我市没有被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的只剩下城镇非从业居民,他们看病就医的费用全部由自己负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比较普遍。今年7月,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启动,洛阳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79个试点城市之一。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市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居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医保基金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特殊疾病门诊)支出。
按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中小学生)、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城镇居民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参保手续,为方便居民首次登记参保,各县(市)区应根据居民居住分布情况设立登记参保点。
郭洪昌在讲话中强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当前,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各级经办机构,完善各级财政补助机制,严格基金监管,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估计到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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