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记者 李京华) 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患病老汉被恶搞成“小芳”的肖像权纠纷案,日前终审结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主持下,原告张老汉与被告北京中经网联合信息咨询中心、经济日报社达成调解协议,中经网当庭向张老汉赔礼道歉,中经网给付张老汉精神损害抚慰金1.75万元。
张老汉是精神残疾人。2006年,中国经济网上刊登了张老汉穿着花袄、梳小辫的照片,并冠以“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的标题。
今年1月25日,《京华时报》登载了《精神病男子被恶搞成“小芳”》的文章,其中载明:“记者昨天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关键词‘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结果检索到涉及张某的数十个超搞笑、乐翻天、恶搞、整蛊版等名目的组图……中国经济网业务拓展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从来没有接到关于张某及家人对此事的任何投诉,并称,他们没有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故意,且中国经济网不是首发,也是从其他网站转载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她已和网站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会考虑按程序将照片从网站上删除。昨天晚上,记者发现该网站已删除‘小芳’照片……”
张老汉认为,中国经济网未经许可而擅自发表其照片并有不当言辞,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名誉权,要求中经网、经济日报社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并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一中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谈话、耐心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