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21日宣布,发改委等八部门已要求各地采取增加粮油、猪肉等产品的生产和供应,临时削减大豆进口关税,提高对城市低保对象临时补贴等措施,加强价格调控,保障中秋、国庆期间的市场供应,稳定后4个月价格总水平。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在近日下发的通知中提出以下五项措施:
稳定粮油市场价格。要适当增加近两年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收购的、由国家临时存储的小麦和稻谷的拍卖数量,在不低于最低收购价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拍卖底价,保证小麦和稻谷的市场供应。
为稳定饲料价格,通知要求在广东、上海、四川等玉米主销区,择机投放部分中央储备玉米,按略低于市场价格确定销售底价,公开竞价销售。
通知说,从10月1日起,将对进口大豆实行为期3个月的暂定关税,税率由目前的3%降为1%,以降低大豆进口成本,稳定豆粕价格。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在京津沪与其他沿海的大中城市投放部分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稳定食用植物油价格。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的生产和储备数量。
保证猪肉等副食品供应。适当增加能够替代猪肉消费、短期见效的家禽和鲜蛋生产,保证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两节”期间,要增加中央和地方储备猪肉投放数量,并按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优先保障学校食堂供应,确保猪肉价格基本稳定。
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在今年8月份起城市低保对象的实际补助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15元的基础上,从10月起再增加发放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临时补贴。
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抓紧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行为,坚决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等价格违法行为。年底前,原则上不准出台新的政府调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