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德洪 通讯员 王维伟)一不良男子以虚假身份发布征婚广告,在一年之内,从一名应征女士身上骗走9.6万元巨款。近日,老城区法院对这个“男婚骗”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受害人刘晓雁(化名)是一名下岗女工,家住老城,今年37岁。2003年年底,她的丈夫意外丧生,给她留下了一笔抚恤金和一个年仅3岁的女儿。因为女儿经常哭着:“要爸爸”,她逐渐萌生了再婚的念头,想给女儿重新寻找一分父爱。
2004年11月,她在某媒体上看到一则征婚广告,对方自称“45岁,离异独身,搞个体经营,觅45岁以下、善良重情的女士为伴,有无子女不限”。刘晓雁被最后一句话打动了,她按照对方留下的联系方式把电话打了过去。接电话的男子自称叫“韩建军”,并承认那则征婚广告是他发布的。
接下来,刘晓雁尝试着与韩建军交往。从一开始,韩建军就对她的女儿表现出了十足的关爱,令她深受感动。没多久,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2005年2月,韩建军突然向刘晓雁借钱,说要用来做生意。刘晓雁想也没想就从银行里取出5000元钱给了他。其后,韩建军又多次向她借钱,有时还要求刘晓雁直接把钱汇到他的账户上。每次,韩建军一要到钱就会消失多日,说是“在外地做生意”。
这一切,没有引起刘晓雁的警觉。直到2005年9月,她发现自己已借给韩建军9.6万元钱(此数目有韩建军后来打给她的借条为证),而家里连给女儿治眼病的钱都没了。于是,她打电话给韩建军,让他先还一部分钱应急,但韩建军却借故推脱,迟迟不肯拿钱。此后,韩建军的电话就很少能打通了。
刘晓雁这才意识到不对劲。她到电信部门一查,韩建军和她的通话记录中显示,他从没离开过洛阳。2005年11月10日,刘晓雁向老城公安分局报了案。警方的调查结果让她大吃一惊:“韩建军”的真名叫韩大伟,早年曾因流氓罪获过刑,并有过吸毒记录!
2006年12月13日,韩大伟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据韩大伟交代,刘晓雁借给他的钱,他全用在了吃喝玩赌上,且早已挥霍一空。
老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大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且诈骗数额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应当予以从重判处。
本案主审法官卫宏战表示,近年来,类似的“婚骗”案时有发生,提醒市民面对征婚信息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