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熊猫烧香”案在湖北仙桃市法院一审宣判,主犯李俊被判刑4年。庭审中,李俊的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某网络公司发给李俊的邀请函。据悉,案发后已有不下10家网络大公司跟李俊联系,欲以100万元年薪邀请其加入。(9月24日新华网报道)
这些网络公司竞相聘请李俊,无疑是看好他的技术。但网络技术再好,他现在毕竟是一名罪犯,如此急吼吼地厚待“熊猫病毒”主犯实在有些不妥。
犹如菜刀可以切菜,也可以杀人一样,关键看如何使用。李俊一手制造的“熊猫烧香”病毒给广大网民带来了精神上的侵害与物质上的损失,严重威胁了网络安全。现在他被判刑4年算是罪有应得,同时也给“网络黑客”们提了个醒儿:虚拟世界同样要守规矩,不可超越法律的边界,如若不然,李俊的判刑就是一个反面教训!遗憾的是,“熊猫病毒”主犯这边还没有正式服刑,那边就有网络公司把他当英雄一样厚待,并开价100万邀请其加盟,这不但对法律是一种嘲弄,对青年人也是一种误导。
所以,对“熊猫病毒”主犯不宜争抢,也不该开价百万加以礼聘,这样非但不会使其清醒,更起不到惩戒的作用。 (查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