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王川一) 26日至2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0次会议,表决通过《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和《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的提请,经审议表决,任命宋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刘中银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张巍巍的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郭洪昌的提请,经审议表决,决定任命李胜平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建平任市民政局局长、张好富任市公用事业局局长、蒋勤任市园林局局长、左发勤任市体育局局长,免去孙海献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于力强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王凤民的市公用事业局局长职务、李新的市交通局局长职务、杜勇杰的市园林局局长职务。会议还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学理的提请,经审议表决,免去朱福才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