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里,各地景区、公园等游人如织。有些游客发现,自己稍不留神就会被陌生人抓拍,然后以“洗照片”为名收费。对此法律界人士提醒,抓拍游客要小心侵权。
一位姓王的女士说,她和男朋友到沈阳某公园玩过山车时,就被人抓拍了许多带着惊恐、兴奋表情的照片。抓拍者还一个劲儿地劝说:“这样才真实,应该洗成照片留念。”王女士觉得抓拍者的做法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抓拍一族”的行为虽然无法确定是否侵犯了游客的肖像权,但抓拍者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抓拍各种表情、举止,侵犯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隐私权。景区、游乐场是一个营利机构,游客进入这类场所后,就和对方形成了合同关系,景区、游乐场有义务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所以作为景区、游乐场所的管理人员,应该加强监管,杜绝随意抓拍。如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提醒,抓拍者应增强法律意识,在拍照前应先取得本人同意。同时,不要将抓拍的照片擅自公布出去或用于经营性活动,否则就会构成侵权而惹上官司。 (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