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张晶在法庭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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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苏皖两省的张晶等9名被告人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晶、韩洪死刑,判处被告人郑诗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被宣判的许晓海、成弘、张洪军、吴孝专、柏文宁、田震霞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4年、12年、7年、5年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晶2004年在南京开办兰海房产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时,与在南京经商的福建人黄文盾相识后姘居。2004年9月至2005年11月,张晶陆续向黄借用资金15笔,共计人民币1779.7万余元。2005年春,张晶又与在南京经商的福建商人吴孝专相识并购房姘居,双方意欲各自离婚后结婚。当吴孝专得知张晶与黄文盾的关系后提出要张与黄分手。2005年6月,张晶为与黄文盾分手并占有黄的巨额资财产生杀人恶念。此后,张晶先后找到曾被多次判刑的成弘、韩洪,和吴孝专一起密谋杀害黄文盾。张晶向成弘、韩洪提供了黄的车牌、照片等资料及行踪信息,并预付30万元。韩洪纠集郑诗勇、许晓海等人对黄多次进行跟踪,先后伺机追杀被害人黄文盾至南昌、厦门等地,均未得手。
2005年11月17日中午,黄文盾电话告知张晶下午将坐飞机由厦门返回南京,让张晶到机场去接。张晶立即将情况告诉了正在厦门追杀黄的韩洪,叫韩洪在南京找人先把黄控制起来。后韩洪电话联系许晓海等人,要其听从张晶指挥到机场劫持黄文盾。18时许,黄文盾随张晶的轿车从南京机场驶入高速公路。18时40分前后,张晶将车停在路边,按其事先与许晓海设计好的方案,俩人以车辆刮擦为由佯装争吵。黄不知是计,下车劝阻,当即被许推拉到由同伙柏文宁驾驶的车上,被绑架到安徽来安县被告人田震霞的一亲戚家藏匿起来。
11月18日14时许,韩洪等人赶回南京。张晶在大桥饭店附近与其见面时,在自己车上给韩洪40万元,要求韩当天把黄文盾除掉,并拍照证实。
当晚,韩洪、郑诗勇买了相机、铁锹等作案物品后来到被害人被隐匿处,韩洪给许晓海27万元。黄文盾被许晓海、张洪军等捆绑后拖上车,随后遭到韩洪、郑诗勇杀害。11月19日中午,被告人张晶再次支付给韩洪30万元。
法院在作出上述判决时,还同时判决以上9名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父母经济损失21万余元,赔偿被害人妻子、子女经济损失42万余元。
(综合新华网、中国法院网相关报道)